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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要求
[2015-11-10 10:50]  浏览次数:878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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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要求入党的人,必须向党组织写出申请。

2、经党小组推荐、支委会研究同意、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填写《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》。18岁以上28岁以下团员青年入党、要经共青团组织推荐。

3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。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。每半年考察一次。

4、对拟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,并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。

5、上级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,并进行考核。

6、支部对发展对象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。要有会议记录。

7、报上级党组织预审。

8、填写《入党志愿书》,由党组织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。

9、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20天。

10、支部大会讨论并作出决议后,报上级党组织审批。

11、上级党组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,进行认真考察。

12、上级党组织集体审批。

13、被上级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后,举行入党宣誓仪式。

14、一年预备期的教育和考察。

15、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,向党组织提交书面转正申请。

16、公示10天。

17、经支部大会讨论票决通过。

18、报上级党委批准后转为正式党员。

 

(杨明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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