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寿县县医院采购病床摇把、护栏等配件项目询价通知书 (第二次)
[2019-07-09 11:17]  浏览次数:22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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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项目编号:XYYCG-2019-009

尊敬的供应商

寿县县医院以询价(第二次)方式采购病床配件,具体事宜公告如下
一、
采购需求

本项目为一整包,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8000元,各潜在供应商请逐项报价,单项报价超过预算单价视为无效报价。供货时间: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       本次采购货物名称、数量及技术参数等情况见下表。

名称

数量()

预算单价

(元)

预算总价(元)

护栏

100

70

7000

摇把

100

70

7000

床头

100

120

12000

床尾

100

120

12000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规格、型号及技术参数

    1

护栏

护栏为六档不锈钢折叠护栏:六档立柱为≥Φ16×1.0㎜不锈钢,上支架为ABS工程塑料,一次性注塑成型,下支架为≥30×30×1.5㎜优质冷轧方管,全套铁件模具化,配用自动锁定装置,升降灵活方便。

2

摇把

摇把采用钢制镀鉻链接,隐蔽式设计,可折叠;摇杆采用45#高强度钢制螺杆,配有无限空摇保护装置,双向限位功能,装有防尘罩。

3

床头

床头:塑钢结构,床头两侧为ABS塑料罩,床头扶手为≥Φ31*1.5mmABS管制成,床头中间挡板为ABS扣板(胶蓝色)上下加ABS塑料挤出条组装而成,床头下端带PPR材料的凹凸式防撞胶,造型简洁明了。

4

床尾

床尾:塑钢结构,床尾两侧为ABS塑料罩,床尾扶手为≥Φ31*1.5mmABS管制成,床尾中间挡板为ABS扣板(胶蓝色)上下加ABS塑料挤出条组装而成,床尾下端带PPR材料的凹凸式防撞胶,造型简洁明了。

备注

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,以便获取有关投标所需的资料,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。踏勘时联系电话:0554-2766020

二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
-)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.

(二)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(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)

(三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

三、供应商报价要求

(一)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服务费用及税金等所有费用。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。

(二)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响应文件,或在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,均按无效投标处理。

(三)投标报价一经认可,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。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。询价通知书、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、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。

(四)报价单位:人民币元,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。

(五)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(报价函格式见附表)。

(六)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,以大写金额为准;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,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;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,应以总价为准,并修改单价。

(七)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。

四、供应商投标须知

(一)评标定标方法:在符合采购需求、质量、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(技术参数:所有参数均为重要技术参数,必须满足),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;当最低报价相同时,采购人通过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。

(二)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、技术参数,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。

(三)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、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。本项目的服务地点为寿县县医院指定地点。

(四)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服务时间要求,如所需服务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,则不应报价,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(包括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)。

(五)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,将不被接受:

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;

2.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;

3.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;

4.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;

5.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;

6.未按照第三条规定进行投标报名的。

(六)如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或经评审合格投标供应商只有2家时,符合(财购[2018]31号)文件规定的,继续实施询价采购。

(七)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,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,本单位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。

(八)在合同履行过程中,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,将会受到列入“黑名单”、网上通报等处理。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。

(九)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,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,否则,其报价将不被接受:

1营业执照(独立企业法人资格)

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;

3.售后服务承诺书;

(十)本单位询价采购活动在寿县县医院纪检、工会、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。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,报价模糊、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,由供应商自行负责。

(十一)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。

(十二)付款方式:合同约定。
五、报价方式及开标时间、地点

(一)现场递交:

1201971814:30-15:30时,报价材料密封送达寿县县医院招采办,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。报价材料中必须包括“投标须知”第四条第九款相关资料的复印件(加盖投标人公章),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。

2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一正一副。

(二)网上投标:201971808:00-15:30时,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。报价材料中所需资料以电子版发至寿县县医院招采办邮箱,电子版要求所有材料以PDF格式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。邮箱地址:sxxyyzcb@163.com

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的同一项目的报价文件,以接收到时间离投标时间截止时间最近的为最终投标文件。

(三)开标时间:20197181530分。

(四)开标地点:寿县县医院三楼招采办

六、联系方式

  位:寿县县医院

  址: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与东津大道交口东100

联系人:高老师

联系电话:0554-2766109

   寿县县医院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979

 附件:报价函模板.doc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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