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目编号:XYYCG-2019-013
尊敬的供应商:
寿县县医院以询价方式采购中心机房UPS电源蓄电池128节,现有UPS主机品牌为科士达,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与主机配套使用,具体事宜公告如下。
一、采购需求
本项目为一整包,预算价为人民币9.9万元,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报价。供货安装调试时间: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。
本次采购货物名称、数量、技术参数如下
货物名称:UPS电源蓄电池 数量:128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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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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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术参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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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次招标为:为了保证与原有主机兼容以及方便售后服务,铅酸免维护蓄电池型号为6-FM-100 12V/100AH 128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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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厂商须具有蓄电池制造商生产许可证及排污许可证,不接受OEM产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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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保证用户使用安全,尽可能避免因电池漏夜而引起的火灾隐患,蓄电池必须每节标配防漏液防护托盘,需具备防碰撞及控制蓄电池有效安装距离的设计,并提供技术方案及证明文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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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观要求:无变形、漏液、裂纹及污迹;标识清晰;结构要求:正负极端子有明显标志,便于线路连接及检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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阻燃性能:符合YDT799-2010中6.4条的要求;气密性:能承受50KPa正压或负压而不破裂、不开胶,压力释放后壳体无残余变形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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耐过充电能力:完全充电后电池以0.3I10A连续充电160小时,无变形,无漏液;电池间连接电压降≤5mV防爆性能:充电过程中,遇到明火,内部不引爆,不引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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容量:10小时率放电:以1.0 I10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1.80V时,放出容量≥C10,25℃) 3小时率放电:以2.5 I10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1.80V时,放出容量≥0.75C10,25℃) 1小时率放电:以5.5 I10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1.750V时,放出容量≥0.55C10,25℃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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容量保存率:完全充电的蓄电池,在25±2°的环境中,静置28天后,其容量保持率应在98.5%C10以上;电池在20℃下,自放电率存放3个月92%,存放6个月85%,存放12个月70%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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蓄电池产品必须提供国内权威的泰尔认证以及检测报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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蓄电池产品提供电池化学品安全说明MSDS报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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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保证产品质量及售后维护服务,参加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厂家对使用单位的授权书,保证所供产品为原厂生产需提供相关证明加盖原厂鲜章,通过官网的800/400服务热线可查询到产品配置和产品质保信息,如产品信息不符将视为来历不明产品,我方有权拒收。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原厂家培训工程师认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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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标人中标资格,如存有虚假行为的中标商将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及相应责任。中标单位中标后每年须免费为招标单位巡检两次,为ups主机清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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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保期≧3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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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(一)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
(二)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;
(三)具备投标产品的供货能力;
(四)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体系;(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对本项目的《售后服务承诺书》复印件),中标供应商在拿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蓄电池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《售后服务承诺书》原件;
(五)提供至少3家企事业单位中心机房UPS电源蓄电池购销合同(投标文件中购销合同复印件)。
三、供应商报价要求
(一)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产品费用、运输费、旧电池回收及税金等所有费用。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。
(二)供应商应当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,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。
(三)投标报价一经认可,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。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。询价通知书、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、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。
(四)报价单位:人民币 元,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。
(五)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进行报价(报价函格式见附表)。
(六)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,以大写金额为准。
(七)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。
四、供应商投标须知
(一)评标定标方法:在符合采购需求、质量、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(技术参数:所有参数均为重要技术参数必须满足,★必须满足,其他负偏离不得>2项(含小项)),同等档次的产品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;当最低报价相同时,采购人现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。
(二)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、技术参数,须是品牌产品,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,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。
(三)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、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。本项目的供货地点为寿县县医院指定地点。
(四)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供货时间要求,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,则不应报价,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(包括没收保证金、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)。
(五)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,将不被接受:
1.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;
2.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;
3.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;
4.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;
5.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。
(六)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的,将按流标处理。
(七)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,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,采购人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。
(八)在合同履行过程中,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,将会受到列入“黑名单”、网上通报等处理。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。
(九)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,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,否则,其报价将不被接受:
1.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;
2.投标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副本;
3.交易员身份证;
4.投标产品合格证;
5.报价函;
6.提供至少3家企事业单位中心机房UPS电源蓄电池购销合同;
7.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《售后服务承诺书》及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《售后服务承诺书》。
(十)本询价采购活动在院纪委、监察室、工会全程监督下进行。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,报价模糊、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,由供应商自行负责。
(十一)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。
(十二)付款方式:合同约定。
五、报价方式及开标时间、地点
(一)现场递交:在2019年8月8日15:00-15:30时,报价材料密封送达寿县县医院招采办,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。报价材料中必须包括“投标须知”第四条第九款相关资料的复印件(加盖投标人公章)。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。
(二)网上投标:2019年8月8日08:00-15:30时,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。报价材料中所需资料以电子版发至寿县县医院招采办邮箱。邮箱地址:sxxyyzcb@163.com。
(三)开标时间:2019年8月8日15时30分。
(四)开标地点:寿县县医院三楼招采办
六、联系方式
单 位:寿县县医院
地 址: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与东津大道交口东100米
联系人:高老师
联系电话:0554-2766109
寿县县医院
2019年7月31日